四川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专利评估评价流程
一、评估评价需求申报
二、评估评价委托受理
商务对接
组织协调
明确委托事项和目标
三、前期准备工作
1、了解知识产权评估评价委托人、知识产权持有单位、评估评价报告使用人等情况;
2、听取委托人、知识产权持有单位有关人员、评估评价报告使用人对单位情况及委估知识产权历史和现状的介绍,了解对知识产权评估评价的需求、目的和要求;
3、分析评估对象、评估范围、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价值类型等评价评估基本事项。
4、分析知识产权评估报告使用人、知识产权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四、签订知识产权评估评价委托协议
在明确业务基本事项以及对专业能力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后与委托人签订知识产权评估委托协议,明确评估评价的目的和要求、对象与范围、评估评价报告使用人、评估评价报告使用限制、保密条款及其他约定等。
五、组建知识产权评估工作小组和专家团队。
六、编制知识产权评估评价实施方案和计划。
1、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拟制知识产权评估评价实施方案和计划,明确评估评价的具体步骤、时间进度、人员安排和技术方案。
2、组织专家团队听取评估评价基本情况,并对评估评价实施方案和计划进行审核确定;
(负责主体:评估评价组 信息调研组 组织保障组)
七、调查收集材料和现场核实、验证
1、评估工作小组对评估对象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
2、评估工作小组指导委托人、知识产权持有单位填写需提供的资料。
评估工作小组指导委托人、知识产权持有单位和知识产权评估报告使用人利用四川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的《评测信息采集加审核系统》、《创新主体信用评价系统》等填报主体的基本信息;
评估工作小组指导委托人、知识产权持有单位的财务与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在自行知识产权清套的基础上,按照四川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提供的"知识产权评估明细表"及其填写要求、资料清单等,利用《评测信息采集加审核系统》,对纳入评估范围的知识产权进行细致准确地填报。
3、收集评价评估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文件资料。
4、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知识产权类型、数量和分布状况,评估工作小组在委托人、知识产权持有单位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按照知识产权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各项知识产权进行了现场勘查。通过观察、询问、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函证、复核等方式进行核查验证。
5、评估工作小组根据现场实地勘查结果,并和委托人、知识产权持有单位相关人员充分沟通,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评估明细表",以做到∶账、表、实相符。
6、查验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资料。
评估工作小组对纳入评估范围的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资料进行查验,关注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知识产权的法律权属,对权属资料不完善、权属不清晰的情况提请委托人、知识产权持有单位核实或出具相关产权说明文件。
八、分析评价
1、在组织实施知识产权评估评价之前,应对在评估基准日有效的待估知识产权进行评价,评价指标至少包括专利知识产权的基本状况、知识产权的法律状态、知识产权的技术状况和知识产权实施状况及获利状况;
2、对委托人、知识产权持有单位进行评价。包括基本情况、经济运行情况、创新实力、竞争力和征信情况等,形成主体评价报告。
3、形成初步的知识产权评价分析结论并加以说明,形成知识产权分析评价报告。
九、评定估算
1、对调研、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筛选、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和编制知识产权评估报告的依据;
2、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知识产权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3、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评估评价模型和指标体系,运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评价系统》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初步评估结论并加以说明;
十、形成预评估报告
评估评价组对知识产权分析评价初步结论和测算初步结果和主体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最终评估评估结论。编制初步知识产权评估报告。
十一、专家团队审核检验评估评价报告书;
十二、出具正式报告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知识产权评估准则和本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在不影响对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就初步知识产权评估评价报告的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沟通后,形成最终知识产权评估评价报告。
十三、成果交付
向委托人出具并提交正式知识产权评估报告。